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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私毒品罪,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行为、非法运输、携带、邮寄毒品进出国境的行为。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,此外对在领海、内海运输、收购、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,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,应视为走私毒品。欢迎阅读:

一、走私毒品罪判刑标准

1、走私毒品罪的处罚;处三年以下:(较轻)

走私毒品10克以下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

2、走私毒品罪的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;处三至七年:(较重)

(一)走私毒品10克以下,但是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,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;

(二)多次走私毒品的;

(三)组织、利用残疾人、严重疾病患者、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贩走私毒品的;

(四)国家工作人员走私毒品的;

3、走私毒品罪的处罚;处七年至十五年:(严重)

走私毒品10克以上,50克以下的,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4、走私毒品50克以上的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: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(非常严重)

二、走私毒品

1、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、携带、邮寄毒品进出国境的行为。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,此外对在领海、内海走私毒品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,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,应视为走私毒品。根据本法的规定,影响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的因素,主要是走私毒品的数量、主体的情况(是否是首要分子、是否参与国际贩毒组织)、方式(是否武装掩护)等。

2、这些因素无疑影响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,输入毒品行为,将直接危害我国公民的身心健康,危害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;而输出毒品行为,则并不直接危害我国公民的身心健康。换言之,输入毒品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,而输出毒品行为的直接后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外。前者行为的危害性显然重于后者。从国外的规定看,许多国家(如德国、日本)都是将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分别规定为独立的犯罪,或者将输出毒品的行为纳入运输毒品罪中,而前者的法定刑则明显重于后者,其立法宗旨也主要在于保护本国及本国公民的利益。本法虽然没有分别规定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的法定刑,但司法机关在量刑时,对输入与输出两种行为应当区别对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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